劳伦斯不会反对普米修人的出路。
劳伦斯自己去学普米修人,大家都能得到和风险对等的收获。
普米修人学劳伦斯一起上山打猎种植,大家都要饿死。
大规模的上山打猎,除了少部分呆傻的,其余的野兽都会早早地撤离这个地区。
安德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打猎不如种地,种地不如劫掠。
从生存和发展的角度上看,反倒是野蛮人的做法更符合种族利益。
不能从寒冰地区打下去的野蛮人,族群就不能扩大,世世代代都会被困在寒冰地区当生吃野兽,茹毛饮血的野蛮人。
只有走出这个地区,才能去想以后的事情,就像是曾经的南方王国,曾经那些属于野蛮人的国王贵族。
劳伦斯明白自己属于野蛮人国度的弱者,要走的道路和大部分野蛮人都不一样。
“或许我该发展剩下的人力畜力,鼓励那些野蛮人带来人口和资源?更好的利用初期的资本积累。”
();() 以前大部分野蛮人依靠种地的收获,自己吃饭都不容易,也没多余的粮食去给别人,所以不会养奴隶。
除了少部分城市地区外,大部分地区的奴隶都是作为生理问题或者生孩子的道具使用。
也有挖矿的奴隶,主要是在贵族手下干活,普通人不会养奴隶。
而普通人为代表的打手们在劫掠时,杀性极重,基本上不留活口。
劳伦斯很快确定了自己的发展路线,自己需要制作铁器、药材、布料等东西来交换消化其余野蛮人带回来的物资。
做这些需要技术、实力、以及劳动力。
“如果不想加入他们一起去打劫的话,最好还是住在山上。”
“而且……如果普米修人没有抢到足够多的食物和财宝的话,没有安德鲁的保护,我说不定就成肥羊了。”
劳伦斯对野蛮人的伦理观念和淳朴性格非常了解,可以百分百确定真到了外出无果的时候,有些人的眼神就会盯住村子里的大户了。
野蛮和残忍一旦不能对外,那么就会迅速对内。
救别人一命就能让别人一辈子听你话的事情,只存在于上下级关系里,不存在位置不对等的时候。
综合考虑,劳伦斯还是决定住在山上招募一些人,光是依靠萨丽尔和索菲亚已经不够用了。
劳伦斯想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都是很遥远的事情,再或者可能都是猜测。
当牵着羊靠近普米修镇,看到前方升起炊烟的热闹小镇后,劳伦斯看着这雪山下如画作一般的中世纪小镇,思路突然就打开了。
像是一柄利刃,从野蛮人的肚皮里划破,一位手持长矛与盾牌的战神从那野蛮人的身体里走出。
每个人都需要一个信念来活着,不然就会麻木没有意义。
劳伦斯找到了自己的信念,它完美的消除了自己不属于这個世界,又必须要在这个世界生活的拧巴感觉。
交战异族,奴隶祭天,抢劫占领富饶的土地,当完成初期的积累之后,野蛮的巨兽才会精疲力竭的倒下。
“文明诞生于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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