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点头——总有一本有用嘛。
他表示赞许:“那么,给我,三天内我搞定去纽约的签证和机票,你,在那边找个地方供我们住一段时间。”
“这意思是?”
“烧了我们的房子,打了我们的人,就想这么算了?门都没有,我们去抄他们的老底。”
我热血沸腾:“同意!
!”
“不过,就凭咱俩?没一个能打的哦。”
他很鄙视地说:“这是智能时代好吧,你以为还在混斯巴达三百勇士?”
约伯指了指他的脑子,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深邃的神情,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用打,就靠这儿,我非玩死那个蛇蝎女人!
!”
我简直想啪啪鼓掌:“太帅了啊约伯,从没见过你这样啊,你天天蹲吧台后面擦杯子擦得那么不敬业,其实就是因为你在想这种拉风的台词吧?”
他承认:“想了不少,没什么场合用。”
然后猛一拍我的肩头说,“三天后出发,你把那个什么大卫安顿一下。
第一,给点药吃吃,稳住别死;第二,得关起来,不能叫他坏了我们的事。”
分手之前,他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管硕大的喷漆,在十号酒馆仅存的一块白色外墙上画了一个苹果,手法很抽象,苹果中心写了一行潦草的字:reven。
我在一边说:“意思是iphone用户对此事件负责吗?”
纽约。
天气开始变冷,每天都出太阳,但那太阳像是假的,金黄,灿烂,照在身上却毫无暖意。
我和约伯坐在第八十七街街口的一家墨西哥餐厅里,他慢慢地吃一个辣卷饼,而我定神看着玻璃窗外的路。
我们在等人。
等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
一个半月前我们到达肯尼迪机场,我带着约伯直接杀到咪咪兄住的公寓,令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那栋楼门禁森严,看门人目光锐利如隼,对外人态度凶残,但约伯跟他只聊了大概一分钟,对方就死心塌地地认为他是那个搬过来才一个多礼拜的住客,还殷勤地过去帮我们按了电梯。
我对约伯这一手司空见惯,有时候他卖给我们水,大家还是在那儿很high地喝得大醉,这种催眠一般的人格魅力不是开玩笑的!
咪咪兄一开门看到我,顺势就往后一跳,接着狂奔进房间。
以我对他的了解,此刻必然没有底裤在身。
我立刻问他找到杀手j的消息没有,他简洁地说:“notyet!”
我们进门之后就用自己的杂物迅速占领了厨房、卫生间和仅有的一张大床,咪咪兄对此无动于衷,带上一个包包潇洒地离场——据他说是去做几个严肃认真的医学实验,不知道有什么实验要特地挑半夜来做。
临走前他叮嘱我:“要是待会儿有浑身是血的人上门求医,你顺手治一下,治死了就丢到垃圾间去。”
纽约的公寓垃圾间果然是个凶险之地。
我和咪咪唠嗑的时候,约伯站在窗户旁边一动不动,注视着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也许还听着电视里热热闹闹上演的肥皂剧。
突然之间他回过头来,用正宗得超乎想象的纽约上城口音问我:“哪儿有汽水?”
后来我就醒悟了,从那一分钟开始,约伯就在全身心地融入纽约,那个过程就像一把热刀子切进黄油块儿,明明是两种东西,却可以结合得极为亲密无间。
头几天他哪儿都不去,每天在家里看地图,身边堆着各种各样关于纽约的书——从严肃的历史着述到布洛克的侦探小说,手指顺着各条公交地铁线路划过去,不间歇地喃喃自语。
接下来几天他天不亮就出门,半夜三更都不见影子,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纽约风土人情的熟悉程度也与日俱增,直到完全超乎了我最狂野的想象。
有一天他直到天亮才回来,我起床看到他胡子拉碴的模样吓了一跳,视线移到桌子上,看到那里有一大沓各式各样的邀请函。
我凑过去翻了一下,都是高级场合:某店开业酒会,某公司答谢宴会,某人二十周年婚庆,某银行财经论坛……要这些干什么,洗手间厕纸筒满着的啊?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专心翻看着各色或花或素的邀请卡,忽然脸上绽放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从中抽出一张,眯着眼睛看:“这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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