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琛又看向马晓宇,马晓宇温文一笑,清秀的五官更显乖巧礼貌:“我要一个馒头,两根油条,一杯豆浆,谢啦。”
“客气。”
周明琛摆摆手。
冯简宁也忙中抽空,随随便便给他一个飞吻:“辛苦啦辛苦啦!”
程溪默默听着几人对话,收好东西,跟着周明琛一前一后出了宿舍门。
洗漱之后,冯简宁一边把散在桌上的笔和橡皮往笔袋里塞,一边问:“哎你有没有觉得,那两个感情突飞猛进了。”
马晓宇失笑,这也是够迟钝:“你才发现啊,他们两个已经很默契了。”
周明琛自己都没意识到,自从上次归校后,他和程溪一直同进同出,点头之交的关系开始质变。
如政治课本所说,质变是由量变发展而来。
当初相看两生厌不说,慢热如蜗牛爬也好,倾力相助在前,朝夕相处在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在旁观者眼中,两人的友谊确实一日千里。
如此发展并非偶然,而是两人性格,以及相处之道。
学习进度相近,两人在这方面很有共同话语,偶尔互相交流学习方法和解题技巧,都觉得获益匪浅。
再有程溪话少,总是冷着一张脸,不爱主动搭理人。
在别人那儿可能是缺点,在周明琛这儿刚刚好。
两人一起呆着,周明琛耳根子清净,不想说话的时候不需要开口,程溪也安安静静看他的书,想说话的时候就随心所言,程溪也会侧耳倾听。
当然,两人也会有言语不通的时候,多是周明琛开他玩笑,他转过头,一脸迷茫,接不到梗,也不知笑点在哪里,闹得周明琛最后都是在笑他。
这一招屡试不爽。
周明琛觉得,要说程溪无聊吧,他又很有趣,真是矛盾。
其实这些,程溪也不是全然不知。
面冷心热的人天生有一副玲珑心思,程溪亦然,察言观色再敏锐不过,即使一时半刻反应不过来,也能从周明琛眼角眉梢透露的笑意猜出大半,况且周明琛压根毫不掩饰调笑玩闹的心思。
只是看着少年悄然得意的神采飞扬,程溪无端的心尖柔软,嘴角也会不自觉漫上山风一样清浅的笑意。
既然他喜欢,就不要揭破,随他去好了。
正如一句歌词:心虽有所觉,但亦作不解。
……宿舍一起吃饭,四个口味不同。
冯简宁无辣不欢,无肉不欢。
马晓宇喜欢清淡,不喜欢吃肉。
周明琛是照单全收,味道好就行。
午餐时,看着程溪盘中的青椒炒肉和大白菜,冯简宁双手捧着下巴看他一口饭一口菜,忍不住问:“程小溪你又点这个啊,怎么老吃这几个菜,天天吃你不觉得腻味吗?”
程溪咽下嘴里的饭,奇怪的看他一眼:“不会,很好吃。”
冯简宁不信似的,伸筷子夹了一口来试,砸吧砸吧细细品味,随后开始怀疑自己的味觉:“这就是普通的大白菜啊,没什么特别,盐还有点淡。”
马晓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程溪喜欢就行。”
周明琛有些失神,他不是个长性的人,自小喜欢尝试新东西,也把这个习惯当做充实自我的方式,每天的歌单必定更新,每种游戏只玩一阵,朋友也没几个长久。
程溪却和他截然相反,一旦喜欢就是经年累月,读书如是,食物如是,朋友也如是。
兴许就是因为这样,他才这么冷淡,不轻易合群,不轻易喜欢。
喜欢于他,在于陪伴。
周明琛从前把这种性情看作一种固步自封,觉得这样生活,将会错过许。
如今却稍有所觉,程溪的这种长情。
他一直在探寻,好比一个江上渔夫,漂泊多年,历尽千帆,却不能安定。
而程溪早早就找到钟爱之物,只是简简单单,内心却充盈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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