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驴子在无力喘着粗气,刘拙蹲下身体,将两只手分别放在了它们皮毛上,神情淡淡的道。
“感谢慷慨的奉献。
你们的鲜血将会填饱我的胃袋,在我的身体里滋润延续我的生命。
保证不会被浪费一丝一毫。”
话音一落,顿时有如潮的血蜱从他衣下涌出,爬满了两只驴子的身体。
锋利的口器纷纷刺破皮肉,蜱虫的肚子在吸血中越涨越大。
在容量到达极限后,血蜱又跑回到刘拙身边,咬破他的皮肤,将口器刺入他的静脉血管。
随着新鲜的血液持续注入他体内,刘拙的脸色便以肉眼可见的度红润起来。
[血种之躯]——溶血,血肉类鬼术,可使血裔的身体完美容纳、吸收不同物种的鲜血,而不产生任何排异。
这种对鲜血的强大包容性,甚至能做到将异种血液直接注入体内,快完成消化。
刘拙身体缺失的血液,很快就被补满了。
在强健心脏的鼓动循环下,那些多余的血液在流经右手的咒印处时,又会直接被排入血池里储存起来。
就这样,时间在血蜱的爬动中快流逝,刘拙面前的两只驴子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干瘪。
直至它们变成两具没有任何水分的干尸,血蜱才停下了吸血的行为,如倒流的潮水般消失在他的衣服之下。
刘拙却仿佛重新活过来一样,龙精虎猛地站起来,看着手心的咒印想道。
“两只驴子,一共给血池添了六十升鲜血,那几块银饼勉强算是没白花吧。
如果魏知雄和蛞蝓妖说的桃仙劫,真的是六十年前灾劫的重演,城里以后一定会冒出很多的妖怪,到时候杀妖取血应该不难。
在那之前,这点血应该也够用了吧。”
抖抖一身活力十足的筋骨,他一手提起一只干驴尸正要返回房间,突然视线扫过院中的水井。
心中一动之下,便驱使十几只血蜱爬进了井沿宽大的缝隙里。
“白日里,蛞蝓妖曾说过让我小心水井。
虽然这话听起来很像跑路前放的狠话,但小心一点总是不会错的嘛。”
做完这件小事,他才提着干驴尸纵身跳回了房间。
血裔需要每日进食鲜血,这是一个极为明显的缺陷,如果有人看到了马厩里的干尸,可能会猜到他的进食习惯。
这个情报如果被他以后的对手知晓的话,恐怕会有在活物血中下毒,或者以高品质血液引诱等等手段等着对付他。
至于苦水巷里几头猪,倒是不用担心,它们是被蛞蝓妖的体液大面积腐蚀身体而死的,根本看不出吸血痕迹。
孤身行走在这个世界上,刘拙必须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他把驴尸暂时放在房间里,打算等到后半夜大街上没人的时候,再找个地方把它们处理掉。
“呼——”
一切忙完,刘拙把自己砸在了床板上,长舒了一口气,愣愣地看向头顶那块布满虫眼的楼板。
在经过今晚的第二次加点后,他的劫运就全部用光了,所谓无事一身轻,心神疲惫的他很快就在无思无想中陷入了梦乡。
房间里也回响起轻微的鼾声。
夜色昏沉,不知哪处草丛里,彻夜响着渴望交尾的虫鸣。
时至亥时,就在整个临沅县城陷入沉寂的时候。
客栈的后院,水井深处却响起了“哗啦啦”
的响动。
只见一条流体状的白色软肉,慢慢从井中爬了出来,拖着湿漉漉的身体向客栈二楼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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