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世华和白宇豪倒是早就回来了,两个人趴在桌子上,要死不活。
下午办完了丧事,将两个死者下葬,以前从来没有操持过这些,一通手忙脚乱,细想也没有特别多的事,却忙得脚不沾地。
莫北笙却好像没有看到快要躺尸的两人,一见聂无双就高高兴兴地凑上去,“辛苦了。”
聂无双美眸轻颤任由莫北笙拉着她的手臂坐下来。
莫北笙自己嗓子冒烟,却先给聂无双倒了一杯水。
聂无双一边喝水一边让店伙计准备冰糖绿豆汤。
莫北笙眼睛放光,“你怎知我想喝这个?”
聂无双放下茶杯,没说自己怎么知道的,只是道:“绿豆汤还要等一会,先喝杯茶润润喉。”
莫北笙点头,美滋滋的接过茶杯一口喝光,平日里觉得苦涩难当的茶今天竟觉得味道还不错。
“无双,我跟你说,今天下午我去了解情况,可让我现问题了。”
徐晔一听,很没眼力劲儿地坐过来,“什么问题?”
莫北笙一手拿着茶杯晃晃悠悠地说道:“那个猎户虽然帮助过不少人,但是我特意向村长了解了,有三家人是猎户经常关照的对象,比其他人照顾得都要多。
这三家人都有个特点,就是家中都没有能担事的男人。
有一个是早年就死了丈夫的,叫王金花,独自带着一个女儿。
还有一个是远近闻名的贞妇,丈夫去世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孩子,现在民风开放,女子成婚后若是死了丈夫又没有孩子,完全可以令嫁,但她却没有,一心在家照料常年卧病在床的婆婆。
还有一个女人,丈夫没死,但常年在外经商,一年到头回不来一次,上无公婆下无子女。”
徐晔疑惑,“那又如何?正是因为他们生活困苦,猎户多帮忙照应也是心善,有何问题?”
“问题大了。”
莫北笙抿嘴一笑,“我第一个去见的就是那个丈夫常年在外的女子。
丈夫常年不在身边,虽然并不一定就过得多憔悴,但是春光满面总是不正常的吧?我在她家中还现了男人的腰带,看着跟猎户尸体上的那条花色差不多。
而且……”
莫北笙挑眉,“她还试图勾引我来着。”
众人前面听得专注,一听到最后一句都是一愣,有几个正在喝茶的都喝呛了。
“你们可别不相信啊,我说的可是真的。
还有那个贞妇,我看她脸色极为不好,手腕上还有束缚伤,被我现的时候就急忙用袖子遮住了。
她婆婆我也见了,知道我是为调查猎户死因而来,拉着我的手直说让我一定要查出真相,说他们娘俩这些年能勉强活着就是因为得了猎户的照料,猎户隔三差五地就来家里送吃食药材,不然她们可撑不下去,嘱咐我一定将凶手绳之以法。
但那贞妇却一直没说话,临走的时候我问她是不是也想找到杀害猎户的凶手,她却只是淡淡地说她一个女子也帮不上什么忙。
这哪里是对待恩人之死的态度?最后一个独身带着女儿更奇怪,我刚一进院子,那坐在院子里玩石子的约莫四五岁大的女孩竟然吓得尖叫,待看清我之后又不闹了。
我是个陌生人,她看清是个陌生人却停止了哭闹,那她以为来的是什么人才会那般抵触?”
莫北笙修长的手指一下下敲着桌面,“这么多反常加在一起,能是什么原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