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伙,勃朗宁m1911,这枪可不便宜呢,我可不敢收。”
赵志国一眼就认出了陶学一手中的手枪。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是不是一个普通的二等兵,这都认识?”
这枪虽然产量大,但在当今华夏,都是一些有钱人自己买的,普通士兵哪儿会一眼就认出这枪的型号来。
“有人跟你一样,一开始也在怀疑我是不是二等兵,最后他接受了现实。”
“这枪火力可猛了,要是一枪打中手臂,能把小鬼子的半个肩膀给带走。”
陶学一说,“拿着吧,这也算是我占了你的光,给你的回报吧。”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也没啥好送你的。”
赵志国说着把从小鬼子中佐手中缴获的手枪拿了出来,“这就是小鬼子联队长的配枪。”
“司野大成?对,这就是那个小鬼子联队长的名字,”
陶学一已经从他们的情报系统中得知赵志国杀死的日军联队长的名字,手枪上也刻着他的名字,“这把枪你舍得送给我?”
这枪虽然只是一把普通的王八盒子,但他当中蕴含了巨大的荣耀。
“我不喜欢这把枪,你也别拿着上战场,小鬼子的手枪撞针不稳定,还容易卡壳,自杀都费劲,我怀疑小鬼子喜欢用刀刨腹,就是用这枪自尽太吓人了,开一枪不响,开一枪不响,容易把自己吓死。”
“哈哈哈,赵兄,你也太会说笑了。”
既然赵志国愿意送给他,陶学一也乐意笑纳。
两个人都是堂堂正正的军人,见面自然免不了聊一下军事上的事情。
当赵志国问陶学一的部队去哪儿时,陶学一闭口不谈。
赵志国也猜到了大概。
“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国内也是内忧外患呢。”
陶学一长叹一口气,“你真不打算跟我走?”
“我赵志国的枪口对着小鬼子呢,到北边去,有小鬼子打。”
“哈哈哈,你是聪明人,我倒是也想去北边,但军命难违,我们就此别过。”
陶学一也知道赵自明猜到了他去哪儿,用笑声掩盖着自己心里的不满,他也没有办法。
后来身处南方的陶学一真的后悔,应该在晋阳地区的时候跟着赵志国去北边,哪怕不当这个团长了。
陶学一走后不久,一开始跟赵志国喝酒的那几个校官也来见过赵志国,他们并没有劝说赵志国留下,倒是给赵志国送来不少吃的和用的。
“几位哥哥,谢谢你们了,不过你们这把我弄得跟要做上门女婿似的,我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都叫我们哥哥了,我们还不得送你几样好东西啊,不过就属老三抠门,他那儿还藏着一把好枪呢,不肯拿出来。”
一个军官打趣。
“君子不夺人所,你们送我这些东西我已经很开心了,谢谢几位哥哥,等有一天打完小鬼子了,我一定好好摆一桌,咱们再来个不醉不归。”
陶学一结交的这些朋友真的不错,暂且不论军事能力,至少在中央军和地方军阀上没有任何歧视,都一视同仁。
赵志国也打心底里认定了这些朋友,可转眼间,他们马上就要各奔东西了,赵志国也真诚的感谢他们这几日的照顾。
“集合!”
随着一声号令,院子内的士兵以高仓和赵自明为首站成了两列纵队。
所有人都知道,开拔的命令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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