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躲个清净。”
“放心,不会对你做什么。”
“……”
此地无银二百两。
明明他应该能想出点燕王感兴趣的话题。
之前他俩在簌城时,常能彻夜长聊。
他能的,他读过那么多书。
他能……
不,他不能。
此刻的他,连钉在人家腿上的目光都收不回来。
真生怕一张口说出来的就是,“腿能不能给我摸摸”
。
太丢人了,真的。
撕拉,一声轻响。
他竟一时过于紧张,把一直抱着的那个枕头给抓破了。
棉絮漏出来,豁口也像是裂开了嘴,在笑话他。
“……”
怪不得。
怪不得书锦锦看他的眼神,充满了欲言又止。
他竟是……抱了个枕头,穿着个睡衣,就这么翻过重重红瓦院墙,大晚上的在街上游走!
!
!
幸好洛州百姓为了赶明早的出游,都回家睡觉去了。
不然就以两府之间的短短距离,也足够显得他像个疯子。
甚至,穿的都是拖鞋。
邵霄凌给他挑的,两个巨大长毛兔头的大绒拖。
自从他买了那只没眼睛的长毛兔子宠物,邵
霄凌就以为他喜欢,常给他买长毛兔料子、长毛兔摆件、兔头挂轴、兔铃铛……()
别人自然不可能知道,长毛兔子与某人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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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更不可能想到,兔子拨开软毛,会是一副花容月貌。
这些年,他也始终以为,他与燕王半斤八两。
外表谁都别嫌弃谁,谋略又相当,都挺阴险。
倒也般配。
因而每次相见,才能那般肆意自如。
对各种真心假意的示好、勾搭,从容应对、照单全收。
他以为他配得上。
他从没有想过燕止华贵瑰丽、灿若星辰。
其实配上的天底下最好的人。
而他,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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