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赢阴寒地吩咐道。
身后的男人闻言紧捉住那只野山鸡,移至易卿尘面前,举在锅子上方,随即亮出手中银色短刃,“刷”
一下划过它的脖子。
野山鸡哀啼一声,狂挣扎,动脉里的血瞬间飙了出来,鲜红色飞溅在易卿尘的脸上和白衬衫上。
温热又咸腥,是一只畜生的贱命留下垂死的温度和气味。
易卿尘头皮一阵麻。
野山鸡的脖子断了一半,耷拉着,再也不出声音。
翅膀还偶尔扑腾,带起它深蓝色和翠绿色交织的光泽羽毛,犹如死亡了的艺术一样瑰丽。
男人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脖颈上的口子划得更张。
血,汩汩流入锅中沸汤内,那嫣红及时化开,融入奶白的汤汁中,汤汁由白变粉,再变深,仿佛一座火山的大口,吞噬着,一滴两滴……直至血尽。
野山鸡只剩一副空了的躯壳,男人收起刀,带着野山鸡的尸体退到了众人身后。
宋小赢瞟了一眼易卿尘比墙壁还白的脸色,满意地笑了笑。
他站起身,拿起一只精致的白瓷碗,用汤勺搅动着锅中原本不知是什么的肉,边盛汤边说道:“趁热喝,这么金贵的东西,别浪费了……”
空气中弥散着一种味道,混合了血肉和动物内脏,是一种刺鼻、腥臭的热味。
沈鹤衣在一旁冷眼旁观,看着那一碗血汤,语带双关地对他说:“小易,光是好好弹琴就用不着补气血了,何苦非要唱歌呢?你自己掂量掂量。”
易卿尘确实被这一切惊住了,惊到毛孔冰冷,冷到血液里去。
人都说杀鸡儆猴,可他此刻不是“猴”
,而是那只“山鸡”
。
这屋子里手执利刃的人无非是想不费吹灰之力地解决了他,用来警告敲打他背后的“主子”
。
易卿尘不能就死,更不能做一只任人随意宰杀的“山鸡”
。
父亲、阿野、家,他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了音乐,这里面寄托着秦寒松毕生的期望,也是他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
酒壮怂人胆,更何况易卿尘本就不怂,一身韧劲儿。
借着三杯白酒的后劲,易卿尘冷笑一声,抄起面前的碗,心无旁骛,仰头将那一碗血汤一饮而尽。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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