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饥民被踩伤,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云逍眉头大皱。
他距离这男子不远。
男子身上的体味随风阵阵送来。
浓烈腥臊气味,令人作呕。
云逍一怔,开始仔细打量那男子。
此人目光锐利,神情极为桀骜。
穿着一身厚实的棉布袍子,看上去十分普通。
头上却戴着一顶皮帽子,将脑袋遮的严严实实。
云逍从商队的旗号认出,这是属于晋商王家的商队。
“王家的商队中,竟然混着一个建奴鞑子,真是有些意思……”
云逍嘴角微扬,勾起一抹冷笑。
那头戴皮帽的男子看到乱成一团的人群,一阵肆意大笑。
等人群的骚乱平静下来。
男子接着用马鞭指着那七八个汉子,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们以前是当兵的?跟大金国的军队交战过?”
“狗屁的大金国,一群强盗、畜牲!”
独臂汉子一声冷笑,随即傲然答道:“以前在东江镇,亲手杀过三个鞑子,而且是留金钱鼠尾巴的女真鞑子。”
皮帽男子眼眸中闪过一抹杀机。
他取出一锭十两重银子,在手中抛了几下。
随即朝周围的饥民说道:“谁能从他们几个身上撕下一块肉,这银子就是他的!”
七八个东江镇兵卒顿时神色大变。
周围的饥民顿时眼睛都红了。
十两银子不多,却至少可以买三斤白米。
这可是能救命的啊!
人在饿极了的时候,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为了一口吃的,杀人是再也寻常不过的事情。
所有饥民,全都朝独臂汉子和他的同伴们围了过来。
城门口的兵卒看到这边的动静。
为的军官大声喝问:“干什么呢,吃饱了撑着,作死是不是?”
商队中的掌柜走过去,低声朝军官说了几句。
“动静弄小点,别整出什么乱子!”
军官挥挥手,兵卒们各自散去,不再理睬这边的事情。
饥民们顿时无所顾忌,双眼赤红,满脸都是疯狂。
独臂汉子这边只有七八个人。
怎么也对付不了上百个饿红眼的饥民。
饥民一旦疯,又岂是从他们身上咬下一块肉那么简单?
“这就是大明的贱狗,为了一点吃的,一点利益,什么都能干。”
“这些贱民如此,晋商同样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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