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更新38、48)
金妮点头,这头驴跑的确实挺快的,然后背着虎子就追了上去。
半个刹女的金妮速度当然是在一头毛驴之上的。
就在毛驴抬头打算看一下前面的路的时候,金妮已经背着虎子稳稳当当的站在它面前了。
毛驴抬起蹄子在地上刨了两下,果断的扭头,打算走个回头路。
金妮背着虎子再次出现在它的面前。
毛驴狐疑的侧过脑袋向后面看,刚才是在那边的啊,怎么这么快就跑自己前面来了呢?
毛驴表示不理解,不理解就不理解吧,既然跑不了了,那就索性算了吧。
灰毛驴是一头绝对不内耗的毛驴,它是头驴,不是牛马,主打的一点都不为难自己。
然后,毛驴就趴下了。
夏天的早上,还是在山里,多凉快啊,趴一会不好么?要是能够再眯一觉就更好了,如果醒了能有苹果和胡萝卜那就完美了。
虎子见毛驴就地趴下,十分从容的跳到地上,然后蹲到毛驴的大脑袋前面。
伸手摸摸毛驴毛茸茸的大脑袋,手感可真好。
虎子带着商量和诱惑的语气说"你跟我走呗,跟我走,我给你好吃的好喝的,还不用你拉磨,每天就这么毛茸茸的想吃吃,想睡睡怎么样?"
毛驴闭着眼睛不搭理他。
这里要说一下,为什么这头毛驴这么显眼,让虎子一眼就看中了
呢?
原因无他,唯因颜值!
这个颜值呢还要再往前面说一点,那就不得不提黎奴的贡献了。
这头毛驴原本就是一头普通的,养在牧场的毛驴。
牧场实际上是一个奶牛场,之所以会养毛驴就是因为场主是个贪嘴的,特别喜欢吃驴肉。
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反正自己家也有牧场就顺带捎的养了几头驴。
也是巧了,黎奴外出办事,刚好经过那个牧场,黎奴不喜欢穿鞋,一是她原本就不穿习惯了,受不了脚被鞋子束缚住的感觉。
另一方面就是她特别喜欢的自己的脚,一双莹白柔润的玉足,脚趾头粉粉嫩嫩的,怎么看都不应该被包在鞋里不得展示。
可是走路吗,不穿鞋又很不舒服,最为让黎奴不舒服的是她怕踩到不干净的东西。
黎奴到时能够悬空,可是按需要消耗自己的灵力,又觉得有点累。
索幸刚好看见了正在牧场边缘地带吃草的毛驴,黎奴就起了用驴代步的心思。
毛驴走路不快不慢,又很稳当不会颠簸,是一个十分好的选择。
黎奴毕竟不是人,也不是现代人,不太在意什么眼光之类的,只觉得适合自己就好。
想到便要做到,是每一个行动派基本准则。
黎奴也不例外,直接一脚把牧场的栅栏踹开个口子,扯着毛驴的耳朵,问都没问直接侧身坐在了驴背上,把脚上的鞋子一蹬,抬手扇了毛驴屁股一巴掌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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