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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周目(第3页)

陈光耀不说话了,沉默半晌,站起身:“去厨房要一叠酥点吧,我有些饿了。”

说完抬脚往书房走去,他身后提着书盒的青石连忙跟上。

“是。”

刚刚的事在陈光耀心里有没有引起波澜落蘅也不清楚,但她自觉做了努力,心情也明朗起来。

只是一转身,就见茯苓站在廊下笑着看着她。

“二少爷不是想吃酥点吗?你快去吧。”

茯苓道。

奇奇怪怪,落蘅心中怪异,脸上却是甜笑:“茯苓姐姐,我这就去!”

自从这天过后,陈光耀下学回来后,会时不时地和落蘅说会话,有时是说他学堂里的事,有时则只是安静地听着落蘅一天都做了什么。

“你可识字?”

陈光耀突然问她。

“奴婢……不会。”

她只认识简体字,如今书上的都是繁体字,她一个木工之女,不识字才是正常的。

“我教你可好?”

落蘅眼睛一亮,很快又暗下来:“这不合适。

再说了,二少爷学业繁重,哪里能再抽出时间教奴婢认字呢。”

陈光耀并不听这话,直接抽了一张纸,落笔而下。

“来看看。

落蘅,你的名字。”

落蘅紧张又期盼地走过去。

陈光耀的字在书法大家眼里或许不算什么,只能评一句工整,但在对书法一窍不通的落蘅眼里,她心中唯有感叹:她的字连小学生都不如!

“落蘅”

两字繁体简体都是一样的。

但落蘅还是恰到好处地表达了自己的惊奇。

“这就是奴婢的名字吗?看起来很难写。”

陈光耀似乎很喜欢这种为人师的感觉,兴致勃勃地要教她。

先是从握笔的姿势教起。

陈光耀有两只毛笔,一只羊毫,是他初学练字时候用的,现在已经闲置了。

另一支则是陈老爷专门买给他的鹿狼毫,是他的心头之好。

陈光耀让落蘅拿那只羊毫,并不沾墨,只是教她如何握笔。

落蘅手小,手腕劲也不够,举着毛笔没一会手就酸得不行。

她嘴唇紧抿着,也不作声,任由手臂抖也不放下笔。

陈光耀瞧着,心中更加高兴,直到觉落蘅到了极限才喊停:“休息一会吧。”

落蘅在一旁揉着手腕,他则又在纸上写下了五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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