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这个时候报纸的行量已经有所下降,仍然可以达到oo多万份。
那个时候,记者为王,社会新闻报道分量很重。
报道出来后,很快被所在区区检察院关注,并且对这件事情做了彻底的调查。
经查,万被侵吞的养老金中,有大部分被秦主任用于个人的出差、招待使用,至于这出差和招待费用,又有大部分是个人私下使用了。
包括家里人旅游、吃饭,用于招待朋友、上级领导。
。
。
秦主任毕竟是秦主任,能够进去,也能够很快出来。
虽然问题没查清,职务被免除,相应的处理迟迟没有结果。
除了秦主任的关系,身体突然出现了问题,当然又有高人指点,向法院起诉报社,报道失实。
区法院受理了此案,而且很快就开了庭。
秦主任请了律师,对报道每一段话,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都做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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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来研究去,报道内容与事实完全符合。
内容符合了,那就从字句上下手。
同样又是找来找去,文章中仍然难以找到。
因为对于新闻报道的是否失实,最高院当时也根据一些法院受理的热点问题,做出了新的解释。
这种解释则来源于一个社会新闻报道,当时也是被炒得沸沸扬扬,备受社会关注。
报道的内容是这样的,一家医院的大夫,利用下班后的时间,给一条白狗做了手术,是在给人做手术的手术台上做的。
这件事情一公开,立刻受到了社会的强烈指责。
而就在这个时候,又出了一个新闻。
这家医院将媒体告上了法庭,起诉媒体报道失实。
失实的理由是,当天做手术的狗,不是白色的,而是黄色的。
既然是黄色的,媒体凭什么说是白色的,既然是不是白色的,是黄色的,就明显就是报道失实。
后来经过认定,这条狗确实是黄色的,而且是淡黄色的。
既然是淡黄色的,为什么写成是白色的。
既然不是白色的,就不能认定,这家医院大夫给白狗做了手术,既然没有给白狗做手术,这报道就是失实的,因为医院从来没有给白狗做过手术。
这一圈的文字下来,倒是真的把当地的法院给弄懵了,法官面对哭笑不得的辩解,又找不到必要的依据。
这个案子引的新闻,远远过了医院给狗做手术造成的影响。
以致于当地法院不得不向最高院寻求帮助。
最高院根据这个案子,后来对媒体报道失实的认定,做出了解释,对个别的字句,不能做为失实的依据,关键是要看报道总体的事实,是否清楚。
包括时间、地点、过程、结果。
秦主任的律师在找不到文章内容失实的情况下,提出了“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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