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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章 樊千秋犯下命案押往廷尉寺严审(第2页)

“你是清白或是有罪,当看证人证据,无罪则当开释,有罪则应重罚!”

张汤把“重罚”

说得非常重。

“好,下吏也有此心,使君当要好好地审,若张使君都审不出下吏的罪来,下吏定然是清白的。”

樊千秋平静地答道。

“呵呵,你倒不简单,倒是非常镇定自如!”

张汤说完之后就挥了挥手,那几个剑士就把樊千秋押出了长安县寺,并未捆绑。

张汤没有立刻跟出去,他在心中咀嚼着樊千秋的那几句话,然后又想起今日之事的缘起,心中一动,有了几分异样。

一個多时辰之前,钱万年的儿子钱彭祖便来廷尉寺喊冤直诉,呈上来的陈情爰书写得非常详实。

按照大汉现有的成制,除了符合上请条件的公侯后代之外,普通的黔是绝不允许越级上书告劾的。

但是,为了监察官员,大汉还有一种特殊的直诉制度,那就是黔可以越过地方府衙,向廷尉直诉。

甚至,黔还可以直接到北阙的公车司马室直接向皇帝上书沉冤,这种行为也被称为“诣阙上书”

俗称“告御状”

——是华夏百姓讨公道的最后选择。

最有名的“诣阙上书”

案件生在孝文皇帝时期,整个案件甚至在大汉帝国引起了一场影响深远的司法改革。

当时的太仓令淳于意因为触犯了汉律,被关押在长安狱,经过审问将要被判施以肉刑。

淳于意之女缇萦到长安未央宫北阙向皇帝上书,自请贬为官婢,来为其父淳于意赎罪。

孝文皇帝有感于缇萦的孝心,不仅免除了淳于意的罪行,而且彻底废除了大汉的肉刑,转用徒刑来代替。

张汤对此案自然是耳熟能详,他也很想遇到一个类似的案件,让自己名垂青史,在大汉的法制进程中上留下一笔。

所以,在面对直诉到廷尉的大大小小案件时,张汤都格外上心,总是要亲力亲为,不肯错过漏过任何一件。

当钱家的“孤儿”

钱彭祖的陈情诉书呈送上来之后,张汤认为此案有可能是一个机会。

此案生在国都长安,又涉及十几条人命,更牵连到四个里正和一个游缴:粗略一看,便有大案潜质。

张汤生怕此案会有什么变数,将钱彭祖留在寺中后,便马不停蹄地带人赶到了长安县寺,抓捕长安县污吏樊千秋!

可是,到了长安县寺之后所遇到的一些事情,让张汤对此案多了一些怀疑和不解。

先,是义纵这个同为酷吏出身的长安令,对樊千秋大加回护,三番五次地保证此案并无纰漏,更是历数这小小游徼所立的功劳。

张汤对樊千秋以前的所作所为倒有所耳闻,他只将对方看作是个有手腕够狠绝的官吏,未想到义纵会对他如此欣赏。

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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