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有了一群小萝卜做对比后,路归元进步神速,很快写字就有模有样了。
路归元无奈表示,不努力不行,被一群小萝卜头嘲笑写字不如他们,他不要面子的啊
厉怀明对此非常满意,觉得早就该这样了。
厉怀明并没有要束脩,这让本就感激厉怀明的佃户们更加感激了。
一般来说,送一个小孩子去私塾,束脩加上本笔墨纸砚,至少一个月要五两银子花费,根本就不是他们这样的家庭能拿得出来的。
现在厉怀明不但不要他们的束脩,就连笔墨纸砚的也是自己掏,只有一个条件,以后这些孩子不管怎么样都得为他办事。
佃户们求之不得,哪里回不答应还在心里想着真是个仁慈善良的好神仙啊
得知王小二给他送了几只田鸡,很得他欢心后,佃户们自发的去田里捉田鸡给厉怀明送来。
才一天就送了两大筐,怕是把庄子里的田鸡都给捉完了。
厉怀明着这么多肥肥嫩嫩田鸡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到田鸡就特别的馋。
眼前这么多田鸡,若是不让他吃,他肯定吃什么都不香了,于是双眼渴望的向路归元。
路归元却是郎心似铁,坚决道“不行,为了你和孩子着想,不能再吃了。”
厉怀明脸色立即垮了,怒瞪路归元“那这些田鸡怎么办,让我在旁边着你们吃”
路归元心虚了一下,他还真有这么想法,毕竟他也挺喜欢吃的,不过肯定不能说出来,连忙道“不吃,都养着,等生出小蝌蚪长成大田鸡就没有那么多细菌寄生虫了,到时候随你怎么吃都行。”
厉怀明双眼一亮,问道“你知道养田鸡的方法”
路归元“前世在电脑上过一点,只记得一点点,不过我有精神力可以感知田鸡的情绪,可以慢慢摸索。”
厉怀明高兴的道“若是能把养田鸡的方法整理出来,大量养殖,养大了可以卖到酒楼,也可以卖给大户人家,肯定能赚不少钱”
而且吃家养的田鸡更安全,不会有什么寄生虫。
路归元想起了前世末世前吃过的干锅牛蛙,那样的美味再也没能偿过,简直是人生最大遗憾之一。
虽然田鸡个头没有牛蛙大,但肉质是一样的美味。
好久没吃了,到时候可以找来佐料天天做来吃,还可以自己开一个以干锅田鸡为特色的饭馆,保准是大齐独一无二的。
只要尝过干锅田鸡的,都只会说好。
于是就这么决定了。
路归元在后院里挖了个一米多深的池子,搬来带草的泥块,和石板石头,堆放在池子的一边,另一边着放入了清水。
将田鸡放进去,就立刻全都躲到草丛石缝里。
想到前世有人用面包虫喂鸟喂鸡,他就想着干脆也养些面包虫用来喂田鸡和鸡鸭,干净又有营养。
便去厨房地窖抗了一袋新鲜的面粉去找佃户们换最陈旧最好是长了虫的面粉。
这个时候的穷苦百姓吃的面粉都是麦糠和麦子一起磨出来的,粗粝,还非常的刮喉咙,精细的白面粉都是有钱人才吃得起。
不过这面总比粟强,只要不是缺粮都舍不得吃,常常是收到了长虫了。
到路归元扛着一代精细的白面粉跟他们换粗粝难吃还陈旧长虫的粗面粉,他们都惊呆了,纷纷劝说路归元,认为他太不会持家了。
也有人认为路归元只是拐着弯想要帮助他们,顿时感动的涕泗横流。
把路归元弄得尴尬不行,好说歹说才让他们相信自己要这些陈旧的粗面是真的有大用。
不过佃户们一点都愿意占路归元的便宜,死活不愿意答应以一比一的比例兑换白面粉,路归元只好退一步,答应二比一,不能再少了。
佃户们还是心中非常愧疚,觉得自己占了大恩人的大便宜,想到自家孩子放学回来说路归元想要在家养田鸡,这田鸡都是吃虫子的,那就帮东家多捉些虫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人们说冲锋陷阵才是勇敢,盾牌只是懦弱者的遮羞布人们说前人智慧超越后人,后来者最好虚心受教人们说种族的高贵或低贱,是天生而不可逾越人们说真理早已写在教条里,质疑者愚蠢又可笑人们错了。成见和偏见是世...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记得看下面阅读须知1芈陆死后才知道自己是一篇升级流文里的配角。而男主是个名为斛律偃的美强惨小可怜,在十四岁那年被斛律家的人送上祭祀台,并被挖了眼割了舌废了手和脚。芈陆以灵魂的状态看着斛律偃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