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游击队,人手一把盒子炮,子弹管够!”
刚走了两步的百姓,脚步立即停下,全部转身看向赵义。
齐刷刷的盯着漆黑冰冷的驳壳枪。
有几个心急的,已经开始拨开人群往前挤。
他们没打过鬼子,可也隐隐知道,短家伙要比长家伙稀罕。
队伍里背长枪的是大头兵,拿短枪的可都是官儿!
看着百姓们的转变,赵义心里高兴。
游击队的事,成了!
至于他刚才应承下来的枪和子弹,当然不是瞎说。
才仅仅打了一次埋伏,毙了两个汉奸,就到手了三把盒子炮、三十子弹。
找机会多打几次埋伏,给游击队人人弄来一把枪,不是问题。
还有张大米在便衣队里收集消息、传递情报,搞枪更简单。
“乡亲们,看好!”
赵义准备再添一把火,招呼一声,双手掌心相对横举,枪口对准前方,左右各开一枪。
“啪!”
“啪!”
两子弹喷射而出,赵义双手一抖,枪口被强大的动能和后坐力冲得跳起来。
每天坚持训练的据枪瞄准有了成效,十米外,一颗合抱大树横在半空的碗口大枝干“咔嚓”
一声落下。
周围站着的村民一个个匆忙逃窜,生怕砸到自己。
议论声哄然大起来,对赵义神乎其神的枪法讨论不停,都是震惊与敬佩。
县大队队员一个个目瞪口呆,像是见了鬼。
就算是杜国富,脸上也出现了惊意,他是真正跟鬼子真刀真枪干过的,知道这枪法意味着什么。
这要是在队伍上,那就是香饽饽,就连长看见了都得客气的招待。
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能当游击队长。
“杜队长,对不住,今天的人,游击队先招了!”
嘈杂的议论声里,赵义回手把枪别进腰里,捉住杜国富的手,握住,不好意思的晃了晃。
都是打鬼子的革命队伍,不能闹的太难看。
顺子也把枪收进腰里,脸上的嘚瑟却是怎么都收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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