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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章 捉虫(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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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捷克狼犬幼崽,血统不纯的可能性很大。

照片里那只瘦弱小毛团偏长的毛发,也隐隐暗示了不纯的血统。

?想看成渊写的《怎么看我都是个优雅绅士》第57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捉虫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捷克狼犬幼犬的毛没有那么长。

而因为在亚洲很少见,很昂贵,一般很少会有人把这种狗丢掉——除非,原主人发现自己被人骗了,自己到手的不是纯种狗。

如果只是捷克狼犬与其他狗混合的不纯还好说,万一是混血二代狼的话,那就有点麻烦了。

养狗和养狼到底不是一回事。

后者会有很大概率留下野性,例如狼这种生物,很多种类都是会有在长大后挑战领袖、取代狼王地位的本能。

换句话来说。

——混血狼二代,长大有袭击饲主,宣告“新领袖”

地位的本能。

尤其这还是只雄狼。

工藤新一呆住了。

他满脸纠结,不可思议,自己也一时半会不知道怎么办。

毕竟,要怎么测一只流浪狗的父母与直系二代的身份?

这个年代的日本,可还没有民用的宠物基因检测渠道呢。

直到爱狗的长尾先生——他自己养了一只杜宾一只德牧,对这种帅气的大型犬颇为热衷——在反复犹豫后,仍旧下定决心,还是打算收养它。

“没、没问题吗?”

新一问。

“养大型犬我还是有经验的。”

长尾先生看向自己身后的杜宾犬,“而且,我坚信环境效果作用更大,有研究员将幼狼抱回来和成年狗同养,长大后的狼也基本表现出更接近于狗的性格,我有它们呢,大不了我多费心好了。”

长尾先生点头确定要接手小麻烦了。

工藤新一反复确认,最后便带着这个消息,打电话告知给了尼昂先生。

“可能是混血狼?”

接到电话的尼昂眉头一挑,并低头看了看脚边那只傻了吧唧的丑毛团,表情古怪:

“这还真是完全看不出来。”

【我也看不出来……明明散步吃饭都很乖。

用脚碰了碰小毛团,银灰皮毛的小家伙迷迷糊糊的歪头,然后摇着尾巴去蹭人的腿。

尼昂半月眼,斩钉截铁:

“就算是血统不纯,这家伙也该是纯种狗和其他狗的混血,狼什么的就纯属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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