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当我真的见到你们的时候,第一想法居然是讨好你们,接近你们。”
瑶佩低头一笑,花白的头发迎风摇曳,无端有些落寞:“我被自己吓了一跳。
凭什么?你们只是天资好一点而已,我怎么会这样自降身份?”
“所以那时我要的是平等,无论修为高低,样貌好坏,我与所有人都该是平等的。
可以羡慕你们,但我也并不低贱。
我竭力维持,以平常心待你们,从不多看你们一眼。
那时我想,你们有的,我努力一些,迟早也会得到的。”
路归月点点头,公正地说:“你做的很好,是个好姑娘。”
瑶佩亲身体会过路归月当年的怒火,对她分明是极其厌憎的,今日却能像个旁观者一样夸赞她,实在是诡异。
“好姑娘?”
她疑惑地继续说道:“可是后来我什么都没得到,还动了情。”
她没有明说,但两人都知道她喜欢上了东千风。
路归月还是很理智,理智到瑶佩都忍不住想打破它。
“你问我要什么?我现在告诉你,从那时候开始,我要的就是他的心。”
“这颗心可真难得,无论付出多少,它永远遥不可及。”
瑶佩说着,又生出无限的酸涩。
“多可笑啊,”
她不无嘲讽地说:“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地人,居然捧着一颗真心,小心翼翼地跟在你身后,又局促,又笨拙。”
瑶佩脸上的嘲讽之意更浓,可眼角正不知不觉流着泪。
“再优秀又如何,还不是跟我一样,卑微得很。”
“他不卑微,”
路归月依旧一派公正,仿佛说得不是自己的心上人:“他爱我胜过生命,但也从未放弃过拯救苍生,他说先有天下太平,我们才能安然白首。”
“连修仙都是为了你,这样还不够卑微吗?”
“不卑微。”
路归月依旧坚定。
这么多年,路归月早就知道,他与小说中的无情道子一直是同一人,无论有没有她,他都会走上无情道,承担救世的天命。
“我是这世上最懂他的人,比他自己更甚。”
书里书外的东千风她都见过,即使今天是来与他决战的,她仍旧有底气说出这句话。
“在喜欢上我之前他就入了道,为了救世入了无情道。”
两人都说到这份上了,东千风再傻也知道他们说的人是谁了。
在他的记忆里,至始至终只喜欢过一个人,那个自幼年起一直陪着他的人。
只有那一个人,仅凭一点模糊的记忆,就能让他疯魔。
对,是她!
东千风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只手,它一时幼小,一时又修长,不断闪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