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迷蒙的年轻男子尚有一丝神智。
他一发话,灰衣人就不啃声了,乖乖地将他放下,背靠大树。
林晓霜扫了一眼他苍白的脸,心头喃喃念道:好一个俊朗的少年。
看起来,这男子也只十七八岁年纪,其五官可用眉目如画来形容,什么f4f5,全部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个啊!
她看得有些发呆。
“喂!
你到底会不会治啊?”
灰衣人急道。
“没有器具……”
林晓霜呢喃道,抬眼看了看灰衣人,“你们有吗?广口的瓶子、罐子、碗之类的?”
灰衣人没好气地说道:“谁出门会随身带着碗,又不是搬家!
别管用什么了,你倒是快些帮忙治啊!”
“那也是!”
林晓霜对着坐在地上的少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呆会儿你可别嫌脏啊,为了活命,暂且委屈一下。”
看穿戴就知道这俩是有钱人,别看灰衣人一身灰扑扑的,人家那衣料,可是丝绸的,林家连这样的一角布都拿不出来,而她接下来的动作,乡下人无所谓,这些城里的有钱人可是会恶心的。
将草药抹了抹根部的泥,林晓霜也不嫌脏,放到嘴里就嚼开了,直到嚼得稀烂,示意灰衣人伸开双手,她俯身将药渣吐在他的掌心。
灰衣人的手抖了一下,紧皱着眉头,“你这是做什么?”
“没容器,只好用你的手来盛药了,”
林晓霜举了举自己的手,“我的太小了,你看,所以只有你最合适。”
“你腰间的葫芦里是酒吧?”
“是!”
“那正好,有酒,可以更大效果地发挥药效。”
不看灰衣人灰败的脸,林晓霜自顾解起他腰间的葫芦来,拔开葫芦上的木塞,一阵酒香扑鼻,她果然没猜错。
将酒倒在灰衣人的掌心,林晓霜伸出两个食指,搅啊搅啊,灰衣人手心发痒,忍不住颤了一下,几滴酒液顺着掌缝滑落。
“别动!
这药很难找到,只有这么点,洒了你弟弟就危险了。”
灰衣人咬牙忍着,很怀疑林晓霜是不是因为他方才吼了她,所以在报复。
不过看她专注的样子,只顾着弄药,又觉得不像,也许是自己小人之心了吧。
直到酒的颜色变成了与草药一样的绿,林晓霜方才停止搅拌,问道:“是哪里被咬了?”
少年嘴唇颤抖着,蛇毒的麻醉性已经让他说不出话来,灰衣人代为答道:“是右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多结局这是一个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霍格沃兹挂寡王的故事,全家都是穿越者,buff叠了百来代,安妮帕尼克直呼好家伙橘光同名重申重新回归,存文处,全文免费,不喜绕道。在这个穿越为家常便饭的时代...
...
吴知蓝是一个坚持着两个信条的人。第一,她决不借钱给他人第二,第二,她坚决不给别人恋爱建议。因为,在大学时期,她却被卷入了一个朋友的恋爱故事,最终失去了朋友和平静的日常生活。有一天清晨醒来,吴知蓝惊讶地发现人们的头顶上浮着恋爱窗口栏口。这个窗口显示了男人们对她的好感,并且某些男人开始与她产生了暧昧的关系!于是,她需要在这些男人中选择一个。但是,令她震惊的是,在三个男人的恋爱窗口栏口中,她居然是!她感到难以置信,却也流露出一丝期待。是成为总裁和富二代的恋人?还是与发小明星陷入热恋?吴知蓝陷入了选...
...
全民领主的时代,每个人都有一座独立的领主世界。招募兵种,掠夺资源。当条件达成,即可将领地铸于无尽虚空,成就位面领主,那便会迎来数不尽的危险与机缘。文易穿越而来,只想本本分分做一名普普通通的位面领主,谁想到因为穿越他似乎得到了某种不得了的东西。之后他就可以无限强化了。。。初始是垃圾特性丰收和兵魂?没事!强化开启!丰收→天气之子→。。。→?????兵魂→百战兵王→。。。→?????开局鱼人部落?也没事!强化开启!鱼人部落→鱼人殿堂→。。。→?????而在文易因缘巧合之下成为强大而又稀少的的东方系职业练气士之后,他的崛起更是一发不可收拾!。。。。。。。。。自此无尽虚空中多了一座不朽的领地,也多了一位不朽的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