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背过身,抹去唇角血迹,将兔子还给他,低声道:“我……会变成怪物吧?”
凌云将兔子剥皮洗净,垂目手中的兔肉,未做应答。
于她,他不想牵涉过深,完成沈长清的恩情交易,再往南蜀走一遭,若能解开情蛊之毒,再寻她复仇不迟。
吃过烤兔肉后,金簪的力气恢复许多,随凌云继续上路。
然而,走不多远,金簪就感觉身体虚弱,需要睡眠来缓解身体的疲乏。
凌云见状,只能背上她赶路。
这一次,他明显感觉这个女人的体重增加了一点。
【若是喝血吃肉可以令蛊王促她体内的生机,便能恢复她原有的模样。
】
他停了一下,思索道:“慕容涛见过你现在的样貌,令兵拿得必然是你现在的画像。
若是你变了形貌,或许我们就能蒙混出关。”
思定后,凌云选择溪涧、野物多的地方露宿,再猎取血食和肉于她吃。
原本十五天的山路,在喂养金簪的目标下,拖延至近一个月才走出山。
这日,山川叠嶂,金簪早早地醒来。
她现那络腮胡不在,在溪涧上洗了脸,退了衣。
她将衣服在溪坑里漂洗干净后晾晒在向阳的石头上,而后人也爬上去。
这地势偏高,刚好是一处下山凹口,可见远山青黛。
“离开金宫,这个世界原来这么大。”
她出神地看了一会,耳闻鸟鸣、溪涧曲乐,展臂看向充盈血肉的肌肤。
肤质如玉,白中透粉,像是十五岁时的饱满感,甚至比那时还要润透。
她拿指尖刮了下肌肤,顿时出现一条红痕,又在肤下血色的浮动下渐趋恢复原样。
“蛊王,果然厉害。”
金簪扬眸远方苍山,缓缓地伸展手臂,旋起轻盈的绿腰舞。
她像是山中的妖魅,赤身旋舞,追逐溪水的节奏;萦臂舒展,随鸟鸣歌声绕颈而蹈。
舞姿极尽舒展身体,神色极尽肃穆虔诚。
心中萦绕得是国破山河的悲,众亲皆离的哀。
金簪越跳越快,至极处脚下一软跌匍在石上。
她伏地耸肩,无声落泪。
半空一声鸥鹭长鸣,令金簪仰望去。
她再次爬起来,想起舞凰殿里与莺歌斗舞时,彼此在对方的姿势中学会得展现女子妖娆魅惑的舞蹈。
舞姿至纯至美,至清丽至妖娆,看似俗却令舞者生出高雅心。
金簪旋腿而起,如蛇一般妖娆向上。
她不再去想破碎的山河,离开的亲友,只因舞而舞蹈。
当她向天奉献身心,向神灵屈指而扬时,目光与那树荫下不知站多久的男人对上。
彼此都好似愣住了般。
凌云率先背过身,耳闻嘻嘻笑声,不解地瞥眼望去。
“啊……”
金簪仰面躺在溪石上,任由阳光抚摸身体,尽情的舞蹈令她生出畅快感。
她好似并不在意被人看去身体,只低低地笑道:“若是祁少府给我击鼓,就更好了。”
良久后,她站在石头上,将还潮湿的衣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无CP吓死一个少一个,全死?我封神扑街网文作者苏酥被卷入一场无限生存游戏中。副本里蕴含了无数因怨念而衍生出来的‘怪物’,杀机四伏。最初,许多玩家都被苏酥人畜无害的外表给诓骗了,以为她纯良可欺。但当苏酥面不改色的解决掉这些‘怪物’后,腹黑属性暴露的她,彻底在游戏世界杀疯了。直到后来,游戏世界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惹谁都别惹萝莉。请一定要相信它!这绝对不是妄言!...
...
周欢穿越了。周欢只有一个小目标。好好活着,如果有可能,顺便成个神。如果运气再好一点的话,找个老婆,一起成个神。所以,现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安全,最好苟在史莱克ps单女主,张乐萱...
...
...
重生回到小时候,只想这辈子能和家人好好在一起,把弟弟接到身边好好教育,帮妈妈避开不幸福的感情,减轻负担,一家人可以好好过日子,如果可以的话,能够大赚一笔改善生活,实现自己的梦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忧愁,快乐潇洒过一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只想过的好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