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只大隼啊!
天爷,把山中虎狼当成口粮的扁毛畜牲!”
“上个月不是一膀子把守城兵士给扇下去,还摔了个半残?煜王殿下为民除害了啊!”
“城防司不是说这隼铜筋铁骨射不动么?人家阿宴就一张轻弓,怎么射得死?”
这回不是给煜王面子,而是当真被折服了。
李庭霄也有点蒙,知道白知饮这方面强,但没想到这么强!
这是什么人形自走狙丨击丨枪啊!
想到方才他还用箭指着自己,不由后背凉。
还好不是敌人!
胜负已分。
围场的杂役顺着旗标找到各人的猎物,拢到一起做统计,阿宴毫无悬念胜出,猎物里还混着柳琪高没追上的那头黑花豹子。
通常来说,下人的猎物都应算到主家头上,但煜王连手都没动,明显不愿跟他们厮混,众人也不好腆着脸跟他叫大哥,就转头认了阿宴做大哥,其中就属何小侯爷起哄起的最欢。
本就是玩笑,有煜王这层关系在,都更加玩得起,仿佛喊了这声“大哥”
,便是把煜王殿下高高捧上了天。
柳琪高躲到众人后面不出来,心里在猜今晚回家要掉几层皮。
堂堂骁骑卫上将军之子,居然输给了个奴隶,耻辱!
白知饮就在这一声声“大哥”
中红了脸,老老实实跟在李庭霄身后,压低帽檐再没抬头。
-
这几日,天都城盛传,煜王殿下跟那些无所事事的世家公子混到一处去了。
李庭霄很满意。
这天一大早,他便整冠束带去了东宫。
太后倒是有几分惊讶。
两名侍女挑起帘,屋里立刻亮堂起来,暖炉熏香十分醉人。
太后崇氏接过侍女端来的热羹,漫不经心搅动汤匙:“煜王怎么想起本宫来了?”
李庭霄嬉皮笑脸:“母后可消气了?”
“消气?”
崇氏捻着羹匙的手一顿,细眉扬起,“本宫有什么气?”
李庭霄颇为直白:“那日儿臣无状,把母后的寿宴搅了,特来赔罪!”
说罢,从怀里掏出一枚锦盒:“这不是,这几天就等这东西呢,要不早来了!”
崇氏自侍女手中接过锦盒打开,被璀璨的光晃得眯了眯眼:“这是何物?”
“金刚石,可不容易打磨呢,做进饰品里也好看,亮!”
“这就是金刚石?”
崇氏稀奇,取出鸽子蛋大小的金刚石往头上比了比,“能做饰?”
李庭霄笑道:“能!
北方珠玉价高,就用这东西替代做饰物,做出来看着也不错,不值什么钱,母后戴个稀罕便是!”
侍女赶忙取来铜镜对着她照:“太后,好看呢!”
“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游玩时坠崖的肖鉴,意外穿越到地球的平行世界,成为一个名为萧剑的大一新生。两世为人,仍旧不改低情商的人设,却收获了无比珍贵的爱情,友情,亲情。...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仙界玄门大佬元小姝,渡劫不成,灵魂重生在现代家境不好的女孩身上,她利用精通的玄门五术,算命赚钱,治病救人,炼制无数奇药造福百姓,也把赫赫有名的名门大少给征服,和忠犬大少甜甜蜜蜜,生下几个可爱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