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往冰山餐厅的路上,陈法拉和杰森陶德都分别对对方有了初步的了解。
甚至因为陈法拉表示自己想要在这个城市停留一段时间的时候,还得到了杰森陶德的调笑。
“原谅我,毕竟在外人眼里,哥谭实在不是一个便于生活的城市我想这一点你应该小有体会。”
杰森陶德意有所指的说道。
对比被披上了一层纸醉金迷面纱的纽约,哥谭近些年的口碑可以说是节节败退,更遑论旁边还有一个市民被称之为“阳光之城”
的大都会,对比更是惨烈。
“我可不这么认为。”
陈法拉侧头向飞速掠过的建筑物,“我觉得哥谭是个非常具有魔幻色彩的城市。”
毕竟真要说乱的话,哥谭还是比不过的曼哈顿的克林顿区,她之前因为一个委托去过一次,对哪里印象深刻。
而哥谭总是灰蒙蒙的天空,高楼林立的哥特式建筑,又总会让她想到曾经的伦敦。
作为一个畅销作家,抛开她今天遇到的倒霉事,整个哥谭对于陈法拉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灵感宝库。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座城市非常对她口味,就算有点小倒霉,也不碍事。
杰森陶德听完陈法拉对于哥谭的评价,吹了声口哨。
“相当,嗯,独特的见解。
所以,这就是你成为畅销作家的原因”
“也许。
“陈法拉笑着耸了耸肩。”
比起麻烦,我更头疼没有灵感。
你不知道,写不出一个字来有多痛苦。”
少女皱着脸做了个鬼脸,眼睛却是亮晶晶的。
先前的遭遇真的没有给她留下任何阴霾。
杰森陶德跟着陈法拉一起笑了起来。
“那么,欢迎来到哥谭。”
顿了顿,青年又补上一句,“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找我。”
杰森陶德并不是大善人,但是对于有勇有原则但弱鸡了点的作家小姐,他不介意给于对方庇护。
陈法拉了青年递过来的手机,镇定自若地接过,输入号码,回拨,挂断,掏出自己手机,输入杰森的名字鉴于本人就在旁边,陈法拉没好意思写什么太过露骨的备注。
“那可真是太好了。
我老家有句俗话叫,出门靠朋友认识你真的很高兴,杰森陶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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