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她讨厌鱼刺,要由厨娘在做饭时先干干净净地把刺挑出来,费时费力,又没有特别对她胃口。
玉瑟不是个喜欢折腾下人的主子,在得知工序如此复杂之后,就很少吃鱼肉了,饭桌上的河鲜多以虾为主。
但宋韫却爱吃鱼,河鱼肉质滑嫩,海鱼味咸鲜美。
他儿时跟随父亲去江南赴任,在水乡养成了吃鱼的习惯,耐性十足,愿意挑刺,且动作干净利索,毫无其他人面对鱼刺时的狼狈。
从前玉瑟的一大乐趣,就是看宋韫吃鱼,或者把他挑完主刺的鱼脊背抢过来,大快朵颐。
只可惜,这些事,玉瑟也不记得了。
久违的一道菜,让宋韫胸口颤动。
好像他这段时间来,并不是在无的放矢。
他问:“殿下知道我喜欢吃鱼么?”
“之前去市集,别的都没见你喜欢吃,只有炸黄鱼你尝了几口,”
玉瑟笑道,“就觉得,你大概喜欢吃鱼吧?”
宋韫:“……是啊,没想到殿下能注意到这些。”
“嘿嘿。”
玉瑟催促他,“你快尝尝,要是喜欢,就让厨娘常做。”
玉瑟托着腮,俯视她的阿奴。
他吃饭斯文,不言不语,一看就有良好的教养。
她觉得姑母和哥哥,甚至青沐和风时风薰她们,都多虑了。
她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看谁顺眼,就对谁好。
见他有所动容,她就觉得开心。
这怎么能说明她是被阿奴给迷倒了呢?
她想,她应该再立威,但也要对他再好一点。
让阿奴怕她,敬她,却也爱她。
尽管她隐约察觉到,阿奴待在她身边的目的似乎并不单纯,他不会长长久久做她的宠物,不会毫无底线地容忍着做她不知名的情人。
可不管之后如何,只管此时此刻,她就是想要阿奴爱她,念她的好。
说不出这执念从哪里来,她就是想这么办。
用过饭,她对宋韫说:“阿奴,来伺候我沐浴。”
这句命令,如今已经说得十分习惯了。
而宋韫也习惯而温顺地回应她:“好,殿下。”
两人都穿戴一新,玉瑟把带回来的箱笼放在睡榻中间,当着宋韫的面打开。
她很是兴奋,就像孩子得到了新玩具,急于向能够共享这份私密的伙伴共享。
宋韫面上先是露出了“果然如此”
的表情,随后像是被它们刺到了眼睛,缓缓移开视线,脸上也浮现出红晕:竟然像是第一次看到实物。
她觉得不可思议:“阿奴之前没见过吗?”
宋韫:“……”
诚然,文士墨客里再多人标榜自己清高,在女色这块依然是凡夫俗子。
不然太学附近就不会有那么多娼馆,官员们也不会拿娼妓作为酒桌上的常配,才子与风流二字也不会绑在一起,仿佛不风流不成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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