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雀起身去包里,拿了包烟过来。
她点了一根,周与伸手将大观园拿过来,咬了一根过来。
沈雀点燃烟,捏着烟抵着他的那根,点燃。
餐厅里烟雾袅袅,周与缓缓诉说。
“他十六岁那年,喜欢上一个女孩。
那女孩21岁,是跳街舞的,早早辍学,跟着乐队到处走。
那年正好到舟县。
周亦炀不知怎么的,就爱上了人家。
人家并不喜欢他,对于周亦炀的狂热,女孩烦不胜烦,怒吼他什么都不是。”
沈雀将烟灰缸拿过来,掸了掸烟灰。
“你们关系好吗?”
周与:“很好,他是我的目标。
我感觉这辈子,只能仰望他。
他的梦想就是当一位教授。”
沈雀:“所以,即便负债累累,你也坚持教书。”
周与点头:“是啊……他选的路很对,授人以渔,真的很快乐。”
喜欢就好,沈雀微笑:“他后来呢?”
周与:“自杀了。”
他的死早有预兆,沈雀还是惊了一下。
周与说:“他问人家,他哪里不好,他改。
人家说,不喜欢他活着。”
沈雀吐了一口烟,这只是一个段子,满大街都是。
周与声音低沉:“他真的死了,死在那个女孩眼前。
用女孩的吉他,敲破了头。
那个女孩就是弹吉他的。”
沈雀不知道说什么,这样的人,疯狂不可理喻。
这样的死,害人又害己。
狂热的喜欢,是毒药。
接下来是漫长的沉默。
周与将烟掐灭,“其实,他早就心理有问题。
他太追求结果,他从小到大,只要他想,永远可以第一名。
成绩第一,钢琴第一,打篮球第一。
他受人追捧,迷失在自己的成就里。
一点点的失败,就付出了生命。”
“那个女孩呢?”
周与低头,吐了口烟,低语:“听说再也没有弹过吉他。”
沈雀不知道要怎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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