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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是我识人不明了(第1页)

一转眼,来到银月堡已经满一个月了。

而在这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生了件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

“滚出去!

没钱还想赖在玫瑰之家!

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脸!”

原本满脸和善的旅店老板,突然就变得凶神恶煞,带着两个膘肥体壮的护卫,将夏玻莱和罗森的衣服行李全扔到了大街上。

夏玻莱脸上挂着宿醉未醒的黑眼圈,被护卫用力一推,立足不稳,踉跄了几步后,一头栽在街边的一坨马粪里。

他竟还没清醒,伸出舌头舔了舔,顿时怒声大吼:“拉斐!

拉斐!

你这酒馊了!

你竟然卖馊掉的酒给我!”

“哈哈哈”

老板放声大笑,一脸讥讽:“夏玻莱,看看你这副蠢猪样吧,你对得起奥米希亚这个姓氏吗?!”

“你管我对得起对不起?!”

夏玻莱稍稍清醒了些,从地上爬起来,用力抹了下脸上的马粪,转头对罗森大喊。

“罗森罗森给我弄盆水来洗洗脸。”

罗森上哪弄水去,随便从地上捡起一件夏玻莱的内衣,用力帮他擦脸。

好不容易擦得八九分干净后,他快收拾起散落一地的行李,拉着夏玻莱,从围观看热闹的人群中挤了出去。

一直来到街边的偏僻角落,罗森终于忍不住,压低声音大吼。

“大叔,你怎么搞的?近oo克朗呢,你一个月就花没啦?”

一枚金克朗的购买力相当于地球的两三千块呢,oo克朗就相当于四五十万,一个月就被这家伙霍霍了!

他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世界的几何,两耳不闻窗外事,却没想到会生这样的破事。

幸亏他脸皮厚实,要换个皮薄的,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

夏玻莱嘿嘿讪笑,眼神四处躲闪,不敢去接罗森的目光。

“的确花得太快了点,没想到会这么快,不知不觉钱包就瘪了。”

“但这也不能全怪我,玫瑰之家的姑娘实在是太过热情,任何正常男人都是难以抵挡的。”

罗森听得忍不住翻白眼,真恨不得一拳捣死这个肥猪头。

想要转身离去吧,却见这家伙踉踉跄跄的,酒还没醒透,真怕这猪头睡在大街上被过路马车给碾死。

“好在我还这还有o克朗。

咱们找家偏僻地方的旅店先安顿下来吧。”

“唔好的好的嗝那个城南城南有家旅店,叫猎猎犬之家,物美价廉,一晚只要枚银克雷嗝咱们就先住那去。”

“好。”

顺着夏玻莱指的路,大约一小时后,罗森来到了一家土砖楼面前。

这楼有三层,外墙刷成暗红色,每扇窗户都装了玻璃,整体外观尚可,就是地基好像没打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楼体有点歪,斜度还不小,至少偏了度,比比萨尔斜塔还吓人。

罗森看得无语:“这能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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