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太阳升至旗杆顶端的时候,已经能够见海岸线了。
海风带入缕缕油香,油香中有大蒜的味道,还有葱的清香。
“饿了吧,”
吴秀清系着围裙,端了两碟菜过来,“来吃饭,我随便炒了两个菜,不知道合不合口味,就将就一下。”
李问是神,不是人,更不是个讲究的人,再美味的山珍海味吃到嘴里也就跟啃白面馒头差不多。
就跟拿燕窝鱼翅喂猪是一个道理,在猪的眼中只要能填饱肚子的就是好东西,根本不分吃到嘴的是掺杂了米皮糠的饲料还是有钱人才吃得起的美食。
比喻有点不恰当,但就是那个意思。
唯一让李问捉摸不透的是吴秀清这个人,这个女人。
不久之前,她才刚拿过枪,现在拿枪的那只手却换成了锅铲,炒出卖相不错的菜肴。
真的很难想象。
“别发愣呀,你先尝一下,我去盛饭,到春港至少还要三个小时。”
李问挨个尝了一下。
黄瓜炒蛋,黄瓜色泽翠绿,没有一点发焉的迹象,鸡蛋颜色金黄,柔而不老,火候拿捏的恰到好处,没有三年以上的厨艺,是根本没可能做到。
另外一碟是土片炒猪肉,土切成半圆,除了大小不同之外,每一片的厚度都几乎一模一样,猪肉也是,薄薄的,连形状都差不了多少。
吃到嘴里虽然对他来说,依然味同嚼蜡,但总归吃出了一点不同寻常之处,比较脆,不粘牙,不是那么的难以下咽。
“给,”
吴秀清递给李问一大碗米饭。
白白的,清香扑鼻。
但在李问的眼中,这一大碗米饭就跟一大碗泥土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吃不了那么多,一点点就行了。”
李问推辞,尽管他已经在尽力适应人类的食物,在复制人类的味觉,努力让味觉复苏,但目前还远远做不到一下进食这么多。
一下吃一大碗泥土,连神也受不了啊。
“做兄弟的,有什么好客气的,你现在姓吴,我们都是一家人,在家吃饭还客气个什么吃吧,不够我再帮你盛。”
吴秀清说完,给李问夹了一大块炒鸡蛋。
李问这么大的人,堂堂男子汉,个头体重摆在这里,她才不相信他连一晚米饭都吃不下,再说,这三天他一直在蹲班房,牢饭哪能吃饱。
李问拒绝不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吃了。
刚吃的时候,就跟吃土星一样,但吃得多了,吃得久了,又似乎有点不同,粘粘的,还有点甜味,也不是那么难以下咽了。
神是无所不能的,适应性自然也是最强的,能够逐步适应米饭这个食物,这是好的苗头。
不知不觉碗见了底。
“这么快就吃完啦,我再帮你盛”
“不不不我吃饱了,我真的吃饱了。”
李问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饭碗直往后面藏。
一次性干掉一碗米饭已经是极限了,再来一碗,他恐怕要被撑死,成为史上被一碗饭撑死的神。
吴秀清觉得好笑,一个大男人怕吃饭,怕成这样,又他样子不似作假,便随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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