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亮凌霄就坐车回到了公社,把林业的自行车悄悄放进粮站,又把车开到公社回村的路口。
几人快把东西卸下来,一起卸下来的还有一辆八成新的自行车,
“霄哥,这辆你先骑着,以后再弄新的。”
贺杰觉得惭愧,让霄哥骑他的旧自行车。
“不用,这辆就挺好。”
这已经够惹眼的了。
两个大袋子一前一后的绑好,凌霄跨上车就往吴家庄的方向骑去,没有说多余的话,只朝身后挥挥手。
两兄弟目送着凌霄的身影越来越远,也打道回府。
他们还有各自的路要走,殊途同归。
……
回到村里的凌霄并没有回知青院,而是来到墨雨家门口。
“外面是谁?”
同一时间墨雨的声音在屋里响起。
得,门都不用敲,“是我,凌霄。”
墨雨快起身,看了一下放在床头的手表,快五点了,这个时候来干什么?虽疑惑,但还是去开了门。
看着凌霄推着自行车,自行车上还绑了两大袋东西。
心下明了:这是昨天背着鹿肉进城了,还去了黑市,这鹿肉有这么值钱吗?竟换了这么多的东西。
推着自行车进了院子,凌霄看着面前软和的小姑娘,话语里带上一丝温柔:
“我想把东西先放在你这里。
里面也有给你捎带的,你有空的时候挑一挑。
我还要去趟山上,制造一个未出门的个假象。”
墨雨皱皱眉头,要弄这么复杂,进城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还要掩人耳目。
难道凌霄身份有异,不仅仅是知青?在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里,他还有什么敌人不成?
墨雨帮忙把袋子放到堂屋里,自行车靠在墙边。
看看时间,一会就要敲响上工铃了。
于是递给凌霄一捆绳,“顺便背点柴下来,一会儿上工后我把早饭放在锅里,你回来后自己拿来吃。”
“嗯,我记住了。”
还未来得及喝上一口水的凌霄又上了山。
墨雨表示:能给他留饭就已经是她目前最大的善意了!
还是看在给她捎带东西的份上。
墨雨刷牙洗脸,去空间做早饭,又多架在灶上一口大铁锅,煮粥,炒菜,炖鸡汤,鸡汤锅里贴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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