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帅叻!”
余欢摆了摆手。
见他们打闹,揶揄:“手脚轻点,莫把小帅锅打得跟我一样脚都瘸了!”
2012年,杀马特在主流审美之下已经招架无力,沦落为中文互联网上的过街老鼠,群起而嘲之。
刚从非主流末尾走出来,余欢这个穿衣打扮,走在街头,自然有那么一番视觉冲击力。
西装领风衣其实从上个世纪早已开始流行,流行趋势至十年后依旧没有减少,时尚而经典。
当然了。
身材不好的话,很容易就会是衣服穿人,感觉不对味。
若想要穿出味道。
还得看脸。
与这些高中生调笑完,径直进新华书店
买完书籍后,余欢随即打道回府。
出租车飞速行驶。
突然来了一个电话。
“歪?欢儿,方雨婷刚刚跟我打听你的情况呢。”
欢后面的那个儿字,对方着重出声,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毕竟中华男人,从小就想当别人的爸爸。
这是根性。
“狗子,你跟她说什么了?”
余欢坐在后排,腿上叠放着几本书籍,最上面一本摊了开来。
字里行间,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
他适才在拜读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蛙》。
“还能说什么,我一五一十告诉她,你被车创了,左腿骨折,在省人民医院住院呢。”
“我昨天就已经出院了。”
“我靠!
出院了也不和我说一声,我都准备今天晚上去看你呢!
还有啊,我感觉有点奇怪的是,方雨婷怎么问到我这里来了?”
“我把她给拉黑了。”
“哦,我知道她把你给拉黑了——啊?什么!
你把她给拉黑了!
?”
余欢粲然一笑:“嗯。”
“靠!
拉黑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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