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三十两银
“你下午自己去了县里的人市”
刘氏的脸又转黑了,三两银子,价值三两的能是什么好人当年她才十一岁,就卖了四两银子呢三两银子的成年汉子怕不是有点残疾就是年纪不小了做不动体力活儿了的老叟。
刘氏很铁不成钢的着沈慕。
自己这个哥儿什么都好,就是对这婚嫁之事也太不上心了,也都怪她家那口子把他从小当小子养,养得这孩子都不知道汉子对于一个哥儿是怎样重要的存在了。
人家小哥儿十五六岁就知道打扮俏了,瞧见英俊的汉子就知道脸红,自己小哥儿十五六岁跟着一群小子爬树捞鱼,比小子还皮
“你居然一个人跑到人市上去了你一个没出门子的哥儿自己跑去相人像什么话再说了,要买也得买个好的,知达理,相貌英俊,性情乖巧,嗯年纪小点也行,回来咱们自己教养着,守个三年孝正好成婚”
刘氏陷入幻想。
那种白白净净的小子上午沈慕今天就见着一个,是预备卖给读人家做僮的,都得要十好几两,沈慕可舍不得,买个那回来能干活吗,那不是浪费吗于是辩道“哪有那么巧就遇上个四角俱全的了再说了咱家哪有那么多银子要我说挑个便宜实惠的最好了”
沈慕抠门的脾气又犯了。
他想买个夫婿,归根究底还不是为了省钱保家产花最少的钱实现利益最大化
要是他嫁人了,配送的嫁妆就都到了夫家,太亏了;要是他找个普通夫婿上门,万一那人回头要补贴自己家,岂不是更亏
还是买一个无牵无挂的人回来最好,卖身契在手这人本身就是他的财产,给一口饭吃还能干活,惹自己不高兴了就,就卖掉再换一个
对于沈慕来说,买个人回来只是为了保住家产,夫婿什么的只是一个名头。
他根本不懂夫妻夫夫之间是怎么一会儿事儿,完全没有要和对方共度一生的自觉。
情是什么,喜欢又是什么,沈慕活了十七年还没体会过。
刘氏恨铁不成钢,一个指头戳到他头上“你懂个啥贵有贵的道理,那是你得过一辈子的人钱的事儿你别操心,再不济还有你爹那三十两银子”
沈慕就知道他娘会把心思动到那笔银子上,心里老大不乐意了,“那可是爹的命换来的,不能动。”
“为啥不能动该用也得用就是你爹在天有灵,也愿意你后半生陪着的是个好人。”
刘氏想起自己男人,心里又是一阵难受。
“行了,去把这碗筷收拾了,明天一早咱俩一块儿上镇上瞧瞧,这挑人可不能马虎了”
刘氏在心里盘算着家里的银钱,想着明天去镇上给沈慕买个好夫婿。
她可是知道,有些官家犯了事,家中未满十四的小公子也会被卖掉。
当年她被卖的时候在人市就遇见过,听说都是知达理识文断字的,瞧着样貌也都极好。
虽然年纪小了点儿,好在沈慕年纪也不大,况且沈慕还有二十七个月的孝要守孝,先把户籍过了,等孝期过了再圆房那不是正好吗这几年还能和沈慕培养培养感情。
唉,人家都说这姑娘、哥儿到了年纪就该思、春了,连她当年在夫子家,见了沈老大也春、心萌动,怎么沈慕这个孩子都十七了,还跟块儿木头似的呢
人家都是怕自己家孩子学坏,她是恨自己家孩子不开窍刘氏头疼。
沈慕也在心里盘算着。
“娘,您这几天身子不舒服,明天还是我自己去吧。”
他这个人从小就有个毛病,可能是小时候沈老大净身出户分家那段日子过得实在苦,沈慕从小就对银钱非常计较,计较到抠门的地步,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还特别喜欢攒钱、数钱。
要不是不招个婿回来他家的房子地可能都要被老宅弄走,他才舍不得花钱买个夫婿回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程澜的爷爷解放后脱下军装回乡务农。后来,她被托孤给爷爷的老战友林师长家。有人对她说,林家养女的身份只好去骗骗大院外的人,才好利益最大化。我们这样的家庭你就别想了。程澜呃,其实对你家不感兴趣。她...
战战兢兢的日向镜,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宝物在宝蓝色的转生眼中,火影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重生成为小雪豹,本来以为只需要躺尸混吃等死就行了。谁知道居然碰上了野化计划。这谁能忍的?俺只是想混吃混喝而已。你们怎么可以让俺自食其力?不要说俺废了,俺压根就没有起来过啊。另外这个世界是不是有些问题?为什么会有吸血鬼,狼人以及眼眶流血的小姐姐?这不是俺想要的世界啊,俺只是雪豹而已。你们不要过来啊!...
这是一个永远不会死的时间支配者,在都市里面为所欲为的故事。简介方修做了一个梦梦里,他成为了一个畅游在时间长河之上的存在。他虽然不能够改变整个时间长河的流速,也无法让时间长河倒流,但是他却可以让...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