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文学网

第九十四章(第2页)

前桌扭过头。

“什么难听,你懂不懂潮流”

封阳忍不住推了他一下,林修杰是谁他不知道,现在他知道了,他决定这一刻好好去了解林修杰的祖宗十八代。

他偷摸地拿出手机开始百度。

他拿起耳机架在耳朵上,去听那首致幻。

耳机一戴上,摇滚乐放了出来,封阳脸色古怪,确实很难听。

不过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庸俗了,学霸喜欢的歌不可能那么差劲。

他无法欣赏的歌曲,他决定求助一下互联网,决定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去解读这首充满灵魂的歌。

他手指轻敲,搜索一下“聊聊致幻,这首歌好听在哪里。”

路人“林修杰是磕嗨了吧,写出这种垃圾。”

粉丝“这首歌有听众门槛,无法欣赏的话是自己有问题,这是一种新潮的音乐方式,歌词虽然简单,但朗朗上口”

洋洋洒洒八百字小作文。

自动屏蔽了路人发言,封阳越粉丝发言,越发觉得道理,这首歌确实不一般啊,歌词简单说明什么,说明朗朗上口直抒胸臆。

副歌乱七八糟,各种乐器混杂凌乱,说明什么这不是凌乱,切合歌曲本身,表达了一个人不安惶恐的内心,犹如暴雨晴雪纷乱复杂嘶这首歌越品越有味道啊

封阳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就说,学霸不可能毫无缘由喜欢这种歌果然啊,这首歌是有门槛的,听得懂的人觉得这歌是天籁,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听不懂的只觉得吵吵闹闹、流于庸俗。

封阳认真听了好几遍歌,发现在嘈杂嘶吼的旋律之中,多听几遍还真的有可取之处,吵归吵,听习惯了能让人心平气和,他一贯的心浮气躁都消了许多。

指尖一滑,致幻加入歌单。

“我喜欢”

他还不知道,他与学霸的视角不同。

封阳把彩虹屁小作文原原本本地背了下来,下了早读课,他兴致勃勃地跑去前排,装作毫不在意地道“江同学,你也喜欢林修杰啊好巧哦,我也喜欢他,我是他的五年老粉。”

这句话说得脸不红气不喘。

江雪律怔了一下,缓慢地摇头“没有,我不喜欢他。”

他不喜欢法制咖和杀人犯。

什么学霸不喜欢得嘞,聊天就这样聊死了。

封阳脸色很臭地准备回座位,重新拿出手机,移除“我喜欢”

以为封阳喜欢林修杰,“五年老粉”

三个字代表了什么分量,其间又付出多少真心,江雪律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劝慰道“我劝你不要喜欢林修杰,他已经变了,不值得你喜欢。”

对粉丝来说,如果刻骨铭心的喜欢这个明星,对方塌房的消息传过来,一定天崩地裂般吧。

奈何现实就是那般残酷。

封阳“”

虽然他不喜欢林修杰,学霸为什么这么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穿进古早虐文里当妈粉

穿进古早虐文里当妈粉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穿成反派的病弱同桌

穿成反派的病弱同桌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救世等于死一死[综]

救世等于死一死[综]

文案别人家的系统都在矜矜业业地当宿主的金手指,薇拉的狗逼系统却每天都在研究如何让宿主华丽地去死。系统宿主,你觉得这样的死法怎么样是不是特别盛大辉煌帅气特别对得起你救世主的身份薇拉我可以,我...

快穿之金牌工具人

快穿之金牌工具人

快穿无限流。水淼淼摔了一跤,成了植物人。为了活着回到现实世界,为了替那些爱自己的人报仇,水淼淼必须在小说世界里做任务,赚取能量来提升自己。纯情女主霸道总裁脑残女二腹黑男二来啊,一起飙戏啊。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