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初拿衣袖擦一把额头的大汗,不客气地等着卫默回敬:“眼睛真细长,脸像狐狸。”
两人正说着,涌上来一帮求签名合影的大妈。
卫默刚要调转轮椅,静初在轮椅后死死的按住椅背,卫默动弹不得,只得强压着火气把字签了,两人进入那昔日上海滩最有艺术气息的咖啡馆时,却愣住了。
昔日的艺术盛宴,只剩下废墟和残垣。
达利的沙发,梵高的仿画,都已葬身火海。
看着烧得灰突突的石柱子,静初觉得心里被挖了似的疼。
卫默自己摇着轮椅,默默地观望着这一切,摇了一阵,在楼梯口前停下来。
二楼是要由意大利式镂花木梯上楼,经过长长的画廊区,去白理石雕花露台。
他仰头望着楼梯,撑着拐杖站起身,欲要上楼,忽觉肩膀上一沉,原来,是被静初按住了。
“来吧瘸子,本大爷背你。”
静初把脸一扬,抓着拐杖不放。
“我不是田地里的玉米。”
卫默一把将静初推开,扔下拐杖,自己固执地单腿往上跳。
“你,你敢骂我是熊瞎子掰苞米!”
静初琢磨了一下,气呼呼地跟在他身后,默默地托着他地后背,一步,一托,他身上的海洋气息也越来越浓烈,夹杂着男人汗液味。
“你怎么那么倔强啊,玉米大人,摔成爆米花我不管啊。”
静初道。
“是啊,掉下来砸坏你脸上的草莓籽。”
卫默道。
草莓籽。
自然指的是她脸上的毛孔和黑头粉刺。
静初气得使劲拍了拍卫默的后背:“信不信我扔下你去!”
手掌触摸卫默后背的瞬间,心中却莫名涌动起一些欢喜。
那是没有一丝赘肉的背,如刀削,却不单薄,如山脊,嶙峋有力量,静初抚着他的背,心几乎要跳出喉腔。
顺着卫默后脑勺看去,少许白发在傍晚的暮色中染了橘红的丝线,黑发,却黑得耀眼,她的眼前一片明亮。
“熊掌松开。”
拥有好看后脑勺的人粗喘着说。
“松开你这个瘸子就摔成一堆玉米粒了,刚好做玉米沙拉。”
静初不客气的反驳。
“就知道吃,难怪胖。”
卫默说。
他的长腿有些微微发抖,另一只腿打了石膏,拜自己所赐。
就算如此,他的姿态依旧坚强如钢。
一步,又一步,他拄着拐杖的手渐渐就有些湿滑,黏糯,却依旧坚持攀行。
路如此长。
在静初的眼中,这条路却又如此的短,短到她还没来得及端详这背影,已然能够感受到二楼露台的晚风。
卫默迎着晚风,终于上楼,他粗喘着,喉结不停滴跳跃,熨烫过的雪白衬衣湿透,他接过拐杖,倚着墙休息,静初忽然就跑下了楼梯。
卫默粗喘着,来不及问她去做什么,只是喘息,再喘息,直到一瓶凉丝丝的纯净水瓶递到他的手中。
他一口气喝干。
她自己的那瓶也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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