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真不是他招惹的。
他以为故意让她这样的乖乖女亲他,她就会把她说的试婚三年的建议收回去。
他猜她近来肯定是承受了很多的家庭压力,才会跟他今晚在高盛夜总会里见面。
他故意把脸怼到她眼皮底下,流里流气要她亲他,是要她亲他的脸,或者唇。
结果她耍滑头,亲他手背。
如此,也是亲了。
还亲得余泽怀对她不得不有些服了。
那个唇印印在他手上,暧昧又煽情,纯真又魅惑。
被沈家悉心教养的沈雪妮,是个什么样的女生,余泽怀从她留在他手背上的唇印看出来了。
玫瑰是因为有刺才馥郁芳香。
沈雪妮这朵高门白玫瑰身上带的刺比一般的玫瑰多多了,所以才更馥郁芳香。
*
送完沈雪妮回学校去,余泽怀坐回G63的驾驶座。
适才听完她说他们试婚三年的事,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小妮子吸引,手里那根烟没怎么抽就燃尽了。
可他心里的那股空虚的瘾还没被解,他以为得再点一根来缓劲。
他根本没想到,他送沈雪妮回学校的结果是,明天他们就结婚。
掏烟盒出来的时候,对面有车经过,在昏暗的雪地里开着远光灯,刺得余泽怀的深眸自发的眯起,烟往唇边一含,视线一垂落,便又瞧见女生印在他手背上的唇印。
那是青筋浮凸的男人的手,冷白皮,瘦突骨,做过不少恣情风流的事,不过,从来没有被女人贴过唇印。
想起适才沈雪妮柔软的唇瓣带着一点濡湿,贴上来的两瓣娇软,到此刻还残余下几丝甜丝丝的清香,余泽怀咬着烟,一直没点火,将车开回周烬的高盛夜总会。
路上,余家大姐,余清蕊给他打电话,问他是不是真的要来美国。
余泽怀回答:“要。
()”
于是,余家排行老大的余清蕊郑重对他发话:那余泽怀你最好用已婚的身份来,不然这趟美国来了也是白来,没人会愿意帮一个一无是处的败家子东山再起。
⑺()”
余清蕊的意思是,如果他跟沈雪妮结婚,起码他这个人拥有了一个永远拿得出手的点,他的老婆。
如果不是看在沈雪妮的面子上,余清蕊才不会帮自己这个浪荡成性,自作自受的公子哥弟弟收拾残局。
他这次确实闹得很伤体面。
在国内地位算是数一数二的余家整个大家族因为他而蒙羞。
如果他不娶这位沈三小姐,那么他这辈子就等着这么废了吧。
余泽怀情商颇高,轻易就把他大姐说的这些刻薄话听明白了。
后来,他们结婚两年,是沈雪妮正式跟余泽怀提出试婚失败,要跟他正式离婚的时候,余泽怀才恍然大悟的惊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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