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
宋柏从小就对他爹的“不上进”
深以为恨。
到了他十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接管家里的生意。
直接把年利润翻了一番。
他仍然觉得不满足,觉得只在本地开粮行并不能发挥自己所有的赚钱才能,这几年就开始跑商。
不过原本都是在附近的州府跑一跑,往南边来,还是近一年才开始的。
因为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开粮行和投机倒把跑商赚小钱,想要在布匹生意上也插一手。
南边的纺织业历来是比北方发达的。
所以第一次他表面上是去跑商,实际上却是去南边考察货源。
而后几次,则是他发现往南边跑商真的挺赚钱的,比在兴安县周边跑商赚得多多了。
现在他已经上了去南边跑商:3」
他去的是比丰水县还要靠南的泽州府,说起来这条道这一年来他也是走了好几次,走惯了走熟了的。
因为他历来是个抠门的,走了几次觉得没什么危险,去的时候请了镖局押镖同行,回来的时候若没带货物就舍不得了,自己带着几个伙计就往乡里赶。
结果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
每回都是他们主仆三个,轻车快马,人不多走得快也不张扬,但那些劫匪的眼睛多毒啊,瞧他们的马和身上穿的料子,就知道这是只肥羊
还是落单的肥羊
于是在谨慎的安排下,土匪终于动手了。
一伙人摸进了宋柏他们住的客栈。
好在宋柏他们也察觉出了不对,连夜换了下人的衣服奔逃,路上和其他人走散了,便躲在了这座山上。
只是夜间不清路,一不小心从山坡上滚了下来,昏了过去。
宋柏躺在床上忧伤的想,有的钱,该花还是得花
他也不是第一次吃这种亏了。
从小到大,经常会发生一些很不如意的事情。
比如为了省车钱穿草鞋怕穿布鞋走远路费鞋底步行去临镇,结果脚上磨出血泡走不动路,只得在临镇买了擦水泡的药和一双软底鞋又坐车回来;比如小时候去学堂念,舍不得带新的毛笔带了一支破旧的,结果刚拿出来毛笔头就脱落了,只得临时买一支新的但其实家里还有好几支别人送的新毛笔没舍得拿出来用;比如把倒空了的油葫芦倒插在油壶上控底儿上那点儿油,结果遇上刮风,风太大吹动葫芦把油壶一同带翻摔得粉碎油也撒了
想起往事,宋柏猛然捂住心口。
啊,心痛。
想哭。
为什么,明明他的出发点是为了省钱,却经常会发生这些得不偿失的事情
o╥﹏╥o
每次事发之后,他的父姆弟妹还要对他进行嘲笑,至少,也是用刘氏他和沈慕那种一言难尽的目光他们。
宋柏想,如果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理解自己,就只有沈慕、只会是沈慕了吧。
这大概就是爹说的,灵魂伴侣吧。
灵魂伴侣沈慕已经起床了。
这些天沈慕过得还是很开心的,主要体现在他和宋柏的相处越来越融洽、亲密。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发现他和宋柏是真的性情相投。
刘氏能不相投吗我真找不出第三个像你俩这么抠的人了。
这个世道,像他爹娘那样自己对眼的人少,多半人都是盲婚哑嫁。
可婚后生活过得怎么样那得靠经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男人可以谈恋爱,唯独不能恋爱脑,上辈子因为恋爱脑导致前途尽毁一生悲惨,重生了第一剑先斩意中人。男人本该轻松,自由,快乐,舒心,洒脱的渡过一生,这辈子他只谈恋爱不结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不背负枷锁,斩掉自己的恋爱脑一生致自由。我不是什么海王,也不是什么渣男,我只是不想给我喜欢的女孩添加负担,成为她的累赘,耽误她的人生,让她为难,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我穿越了成了项羽,人在鸿门,邀请刘邦赴会。刘邦前往鸿门请罪。范增说,杀。项伯说,不杀。杀,还是不杀!神魔大秦,鬼仙三国,高武大唐,神话大宋,末法大明无尽的玄奇,一切只是刚刚开始。本书又名为开局就杀刘邦!无限套娃之我是项羽我不当霸王要当太祖,重瞳反派崛起之路...
5月,春风和煦,万物复苏,暖阳点亮了整座大苹果城。...
这虽然是一个俗的不能再俗的穿越故事,主人公同样也是一个略有俗气的练剑小子。好在,他没有金手指,也没有多大造化获得升级神器,他有的是一副腼腆的笑容,一颗平常心。能在这个世界再看一眼,就是一眼能在这个世界再逍遥一刻,也是自由。木剑出空千峰里,意气威震十九州!且看剑侠风云志为你娓娓道来。...
一手医术,妙手回春。一身拳脚,盖世无双。看着坐在王振破烂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神,坐在宝马里的洪志杰气的七窍生烟谁能告诉我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上辈子在一线大城市享受007福报,她没秃,没变强。在工作六年后,才攒够一套小窝的首付。等着款贷好,房买到,然后她穿了。贾氏名门,簪缨世家。哪怕她穿成庶女,照样能够躺平享受,过上吃吃喝喝的幸福日子。直到皇...